(一)刑法的定义:刑法也被称为犯罪法和刑罚法。
对刑法有不同的定义方式:
1.形式意义上的刑法和实质意义上的刑法:形式意义上的刑法指规定犯罪、
刑事责任和刑罚的部门法。 实质意义上的刑法指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
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了犯罪、刑事
责任与刑罚的部门法。
2.狭义的刑法和广义的刑法:前者是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将规定犯
罪与刑罚的一般原则和各种具体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加以条理化和系统化的
刑法典;后者是指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和,
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3.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 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刑法, 即刑法典;
特别刑法是指仅适用于特定的人、时、地、事(犯罪)的刑法,在我国指单行刑
法和附属刑法。
在我国, 刑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关于犯罪及其法律后
果的法律。 (刑法典是由全国人大制定,刑法修正案都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
(二) 刑法的形式:是指刑法以何种方式存在。
1. 刑法典,是指全面、系统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典。我国先后有两
部刑法典。 1979 年制定第一部刑法典, 也被称为 1979 年刑法典; 1997 年对 1979
年刑法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也被称为修订后的刑法典。
注意:1997 年刑法修订之后,我国开始采用修正案和单行刑法两种刑法修
订模式。截止 2011 年 2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通过了八个刑法修正案和一个
单行刑法。刑法修正案是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修改后的条文自动成为刑法典
的条文, 它不是刑法的独立渊源,司法机关在引用修正案内容的时候,直接引用
刑法典中修正过的相关条文就可以了,而且也不要标明是哪个修正案的内容。
2. 单行刑法: 是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后果或者刑法某一事项的法律。 在 1979
年刑法典通过之后先后颁布了 20 多个单行刑法, 但是 1997 年修订刑法时将上述
的单行刑法或纳入到刑法典中或者不再适用 (刑法典第 452 条附则中有明确的说
明) 。自 1997 年刑法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1998 年 12 月 29 日又通过了一个单
行 刑法,即《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一直沿用至今。
3.附属刑法:在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规定罪刑规范。对
于我国是否存在真正意义上的附属刑法,理论上存在争议。但是从法律硕士考试
大纲及指南来看,主张的观点承认我国具有附属刑法这种形式。目前,我国的附
属刑法一般只是对刑法典内容的重申,并没有创设新的罪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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